2026/1/30
114學年度弱勢新生獎助學金辦法修正公告
1.配合115年度奮起飛揚計畫推動,修正獎助辦法第十一條的文字,以利奮起飛揚計畫整體推動。
2.生活扶助金:弱勢新生於就讀期間,每學期提出申請(含生涯規劃表)後核給,按八學期平均發給。
3.修正後114學年度弱勢新生獎助辦法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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